一句話:你那麼在乎點讚數、那麼想被認同,常常是把「存在感」誤當成「存在」——存在是事實,存在感只是感受。薩特說,人從一開始是虛無、沒有本質的,要靠你一次次有意識的選擇,才長出自己。把自我價值綁在別人的認同上,就是薩特所說的「為他人存在」——一種自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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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會不會發了一篇貼文,就一直回頭看有沒有人按讚?沒人理,心情就低落?

一個國中生在工作坊舉手問我:他不懂自己為什麼這麼在乎抖音的按讚數。這個困擾,其實不分年齡——它問的是同一件事:我要怎麼從別人身上,得到存在感?

存在 vs 存在感:一個是事實,一個是感受

先分清楚兩個詞:「存在」是主觀加客觀的事實,「存在感」只是一種感受。

你「存在」這件事,從來不需要別人按讚來證明。但「存在感」是會浮動的感覺——當你把這兩者混在一起,就會把「有沒有被看見」當成「我夠不夠格活著」,於是被點讚數綁架。

為什麼我們這麼需要刷存在感?

佛洛姆說,人最深切的需要,是克服「分離」。早期社會用家族、人際的綁定來滿足這個需要——你不用突出,只要有連結,你就存在了。

但現在社會縮小成小家庭、甚至單位小到個人,科技讓人更疏離,分離焦慮更強,又被社群媒體淹沒——於是我們轉而靠「刷存在感」,來填那個沒有連結的空。

薩特:人是虛無的,你要靠選擇長出自己

西方哲學從柏拉圖開始,主流是「本質先於存在」——人的本質是理性,在具體的人出現前就定了。但薩特說,只有「沒有意識的東西」(樹、桌子)才是本質先於存在。

對人來說相反:人從根本上是虛無的,沒有任何固定本質。一個嬰兒出生時,我們不能說他是好是壞、是工程師還是公務員。他的一生充滿無窮可能,只有透過日後一次次「有意識的選擇」,才獲得某種類似本質的東西。換句話說——你不是被決定的,你是被你的選擇長出來的。

自欺(一):把過去當成決定性,把自己物化

面對這種根本的虛無,薩特說人會「畏」,而其中一種逃避,叫「自欺」。

第一種自欺,是把過去當作決定性的——「是我的出身、教育、職業,決定了我一定會變成這樣。」這樣說,當下就不用那麼惶恐了。但這也等於把自己變成像樹、像桌子一樣的東西,把本質放到了存在前面,把自己物化了。

自欺(二):為他人而活——他人即地獄

第二種自欺,是「為他人存在」:按照別人的要求生活,努力活成別人希望你成為的樣子。父母把全部時間獻給孩子、孩子努力活成父母要的樣子——都是把自己的本質,綁在他人的要求上。

薩特那句有名的「他人即地獄」,講的就是這個:當你的存在感,全要從別人的眼光裡討,你就把自己關進了一座以他人為牢的地獄。真正的安神,是離開「為別人而活」,回頭面對自己真實的需求。

我陪你,把存在感還原成存在

「我為什麼這麼在乎別人怎麼看我」「怎樣才算有價值」——這些是很多人說不出口卻一直在問的問題。

這就是我做的事。我用哲學提問,陪你分清楚:哪些是你真心要的,哪些只是想被看見、被認同。當你不再靠別人的眼光確認自己,你的存在,就不需要誰來按讚了。

如果你總是太在乎別人的看法、靠認同才覺得自己有價值——我可以陪你把「存在感」還原成「存在」,回到自己真實的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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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|Emily 吳黛菁

人生顧問・哲學對話引導者,受訓於法國應用哲學學院(IPP)哲學諮詢課程。我用哲學提問,陪你想清楚卡住的重大決定——不給建議,幫你問出自己的答案。認識更多 →